足協應遵循“屬地回避原則”委派裁判執法比賽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中超最近5年來,每個賽季的爭冠、爭奪亞冠入場券和保級都陷入白熱化。這種情況下,中國足協應該遵循“回避原則”,不要安排競爭對手所在省市的裁判員執法相關比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比如說李海新吹罰北京國安主場對陣貴州恒豐、王迪執法北京國安主場迎戰廣州富力的比賽,都屬于委派了北京國安競爭對手所在地的裁判員執法。從積分榜的位置以及實力看,北京國安的奪冠對手包括廣州恒大、上海上港、山東魯能;北京國安爭奪亞冠入場券的對手包括了江蘇蘇寧、廣州富力、上海申花。這種情況下,委派競爭對手所在省市的裁判員執法北京國安的比賽,容易落下話柄,也容易將比賽中的細節放大。
李海新吹罰北京國安與貴州恒豐比賽的時候,多次降格處罰引發了爭議。尤其是貴州恒豐球員閔俊麟對北京國安球員劉歡的那腳非常危險的飛鏟,李海新只是以黃牌警告閔俊麟,引發了很多爭議和不滿。要之大,廣州恒大是北京國安爭冠和奪取亞冠入場券路上的主要競爭對手之一,這種情況下讓廣東足協的李海新執法,本身就存在較大的風險,任何錯誤都可能被升級。
除了廣州恒大之外,北京國安奪冠和奪取亞冠入場券路上的主要競爭對手還有上海上港、上海申花、廣州富力、山東魯能等,5月11日的比賽,足協恰恰安排了來自上海的王迪吹罰北京國安和廣州富力的焦點比賽。客觀地說,王迪整場比賽不錯。即使如此,其中的很多細節也被無限放大,對于王迪本人也有很多的非議。
為何要遵循“回避原則”?一是可以體現中國足協在公平公正,二是保護裁判員。李海新和王迪吹罰的如果不是上述類似的比賽,就不會被揪住一些細枝末節不放。如果執法了上述類似比賽,不自覺地就會被動陷入相關的風波之中。
不僅是李海新和王迪,此前也有一些比賽沒有采取“回避原則”,球迷和輿論就會先入為主,認為這些裁判員來自于競爭對手,執法過程中肯定會偏心。所以,他們執法的比賽,絕大多數都遭遇了過度的質疑。中國足協作為管理方,在委派裁判的時候,應該考慮更多的因素,在裁判權威不高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委派更為穩妥的裁判員執法。
裁判員的執法水平確實需要提高,中國足協應該有更好的辦法,比如:形成互幫互助的局面,讓每一位讓經驗不太豐富的裁判員都有一位老師,在具體的比賽中,讓需要幫助的裁判員擔任經驗豐富裁判員執法比賽的第四官員,或者互換位置,這樣多場比賽過去之后,相信年輕裁判員的成長會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