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乙聯賽規程出臺 增加U21政策+擴軍至32隊

北京時間12月20日上午,2019年中乙聯賽規程調整說明在上海召開的聯賽總結會上公布。主要內容有2019年中乙參賽球隊32支,增加U21政策。
根據現行的準入規定要求,2019賽季中乙聯賽俱樂部數量達到32家。在球隊規模提升的情況下,2019年中乙聯賽將強調報名球員的年輕化。
中國足協在中乙年輕化的推進工作中,將在未來三年的U21球員的出場次數上進行要求。
例如,2019賽季U21累計出場3人次;2020賽季U21同時在場2人,累計出場4人次;2021賽季U21同時在場3人,累計出場4人次。
除了對U21進行出場人數硬性要求外,中乙聯賽還會積極推進報名球員本土化。
例如,2019賽季俱樂部報名名單中須包含1名本土球員;2020賽季俱樂部報名名單中須包含3名本土球員;2021賽季俱樂部報名名單中須包含5名本土球員。
同時,為解決中超、中甲俱樂部年輕球員培養途徑,提供優質鍛煉平臺,加快中乙聯賽年輕化發展,中乙聯賽將設立長期租借機制,鼓勵中超、中甲俱樂部適齡球員租借到中乙俱樂部參賽。
在中乙聯賽市場化發展領域,將依據協會發展戰略、俱樂部發展需要、市場培育情況,中乙聯賽將適時推進市場化改革和運營,適時成立中乙聯賽公司,進一步加強中乙聯賽的推廣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