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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1月20日,孫楊再次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短文,強調在興奮劑檢測爭議發生當晚,血檢官的資質存疑。自11月15日聽證會結束后,孫楊已經多次發表或轉發關于該事件的相關內容。
孫楊曬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照片,并寫道:《世界反興奮劑條例》及ISTI標準明確規定,“血檢官”的采血行為首先應當符合采血行為所在國的強制性法律規定。根據我國《護士條例》,護士跨地域執業的,必須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否則不得在執業注冊地以外地區進行執業,如有該行為,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法作出處理決定。“血檢官”護士執業注冊地為上海某醫院,卻在杭州對我進行采血,最關鍵的是她當時只出示了2009年浙江省頒發的護士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沒有出示護士執業證書,不知道上海相關醫療衛生機構對“血檢官”的違法行為怎么處理?
文/蝸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