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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國乒乓球協會公布了《乒乓球項目參加東京奧運會選拔辦法(征求意見稿)》,在選拔辦法中規定,運動員的世界排名只作為參考,不是唯一的選拔標準,需要綜合考量運動員的大賽成績和整體表現后作出決定。
選拔辦法如下:
(一)成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由總局乒羽中心紀委人員、中國乒協領導、中國乒協備戰東京奧運會戰略體系指揮部、參謀部、國家隊教練組人員組成。
(二)運動員選拔
依據國際乒聯關于2020年東京奧運會乒乓球參賽資格選拔規程的規定。
(三)教練員選拔
優先選派主教練,其次考慮隊伍臨場指揮和梯隊建設需要。
四、運動員選拔工作程序
(一)以有利于完成東京奧運會參賽任務、有利于乒乓球項目可持續發展為目的,從主力運動員中選拔大賽成績突出、對外戰績優異、心理素質和抗壓能力強的運動員參加東京奧運會。
(二)參照世界排名且不唯世界排名的原則,結合近兩年內運動員參加一系列國際國內大賽成績,確定參加奧運會的主力運動員范圍。
(三)綜合考量運動員競爭實力、體能狀況、傷病康復等情況,以及為國爭光、大局為重的思想意識,合理安排運動員兼項。
(四)統籌以上因素,由教練組集體討論后初步提出運動員參賽名單,所提名單經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報中國乒乓球協會主席辦公會研究,經主席辦公會研究通過后,最后報國家體育總局批準。
(五)在協會官網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公布。
文/蝸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