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22日,國際體育仲裁法院(CAS)公布了孫楊事件的二次聽證會的判決結果。CAS決定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處以4年零3個月(51個月)的禁賽,禁賽期自2020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結束。
*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
文/王勤伯
在孫楊被禁賽8年以后,我再也沒有寫過他。
后來在一個視頻節目中,我表達過對孫楊的同情。作為一個體育記者,我始終認為,孫楊的成與敗應該都只屬于體育,包括已經被取消的禁賽8年判決,其實質也只是一次體育系統內部的裁決,很多體育明星都被禁賽過,并不只是孫楊。
這是為什么,當各種(自)媒體一起扒料將孫楊拉下神壇,我反倒失去了評論的興趣。我理解一些實際接觸過孫楊的同行有太多積攢許久而無處發出的內容,像是迎來了一次突然的決堤。然而我還是反對網絡傳播中的一些既定的敘事邏輯,例如把孫楊的一切歸咎于其個性,或者歸咎于孫楊的母親。
體育是需要個性的,甚至需要溺愛,有很多優秀的運動員個性獨特甚至引發負面評價,也有很多優秀運動員很大年齡仍是母親的嬌兒。在某一些針對楊明女士的自媒體敘事中,甚至存在對女性性別和母親角色的輕蔑,這也是我所無法認同的。
讓我們避談諸如因果報應之類的無關論點,集中于孫楊這個運動員的話題進行討論。事實是,瑞士聯邦法庭的改判并沒有造成國內輿論在對待孫楊事件上的態度大逆轉,倒是不少網民為玉林狗肉節起哄了一把,可見已經走下神壇的孫楊要想回到原來的位置,已是很難很難。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和雙方律師團隊協商后,組成了新的3人仲裁團,重審的線上聽證會在5月24日舉行,會議過程沒有公開。最終,盡管8年禁賽被推翻,但孫楊依然要面臨51個月的禁賽。
我詢問過的國際體育法律專家,沒有任何人認為孫楊在2019年末的聽證會上采取的辯護策略是正確的。孫楊幾乎沒有半點妥協,沒有半點承認己方亦有處理不當的愿望,一切都歸咎于別人,并在總結陳詞中認定背后存在“黑手”。
讓人產生的懷疑是,孫楊本人是否認真讀過國際泳聯對他的“一審裁決”全文。里面足足有3頁紙是對他的批評和警告,甚至不止一次使用了類似“愚蠢至極”這樣的字眼兒。
也就是說,國際泳聯的“一審”對孫楊的定性是“有錯,但無罪”,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二審”定性是“有錯,且有罪。”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項裁決給了孫楊“完全正確”的評定。
早在2019年9月,我已讀過瑞士聯邦法院對孫楊針對WADA辯護律師上訴案的裁決書全文。這是一份意外的收獲,因為裁決書隱去了孫楊的名字,用“nageur chinois”(中國游泳運動員)取而代之。
我恰好用法語搜索“中國游泳運動員”,直接撞上。既然裁決書對孫楊匿名,我選擇了不進行新聞報道,直到年末才有美國記者根據一位瑞士體育律師的英文翻譯發現了這份文件。
后來我又讀到了瑞士聯邦法院推翻8年禁賽的裁決書法語全文。不得不說,孫楊法律團隊給我的印象在2年多時間內從未發生改變。這中間也可以看到孫楊想要繼續游泳事業而做出的近乎掙扎的努力。
瑞士有體育仲裁專家認為,像2019年孫楊團隊那樣在聽證會之前對聯邦法院進行上訴是很罕見的。而2020年禁賽8年處罰宣布以后,孫楊團隊的上訴策略也很相近,不惜窮盡一切可能的法律路徑。
這件事情的真正贏家是瑞士那些“為各國人民排憂解難”的專業仲裁律師。例如瑞士聯邦法院推翻CAS的8年判決,這肯定意味著不菲的律師費用,但這份判決只不過是續命。對孫楊來說,他現在需要考慮給自己搭建一個符合運動偶像身份的“臺階”。
就像上文說過的,我從來不認為運動員的個性是一個問題,我們喜歡體育,也是喜歡看個性。我作為體育記者喜歡薩內蒂、馬爾蒂尼的優雅個性,但也能接受伊布拉希莫維奇和卡薩諾的古怪個性,同時也沒有理由不接受孫楊的張揚個性。我過去對孫楊的具體行為曾有分量不輕的批評,但也從來堅持認為他是一個偉大的運動員,不僅是優秀。
在我看來,孫楊真正需要走出的,是過去在和公眾互動中為自己挖下的坑。他采取了一些超越體育價值觀的路線,為自己吸引了一部分狂熱信徒的熱愛,但也造成了強大的對立面,形成嚴重的輿論分裂和對立。但這也不完全是孫楊一個人的錯,為他出謀劃策的身邊人或者擂鼓手同樣有責任。而那些并不是因為喜歡運動員孫楊而追捧他的狂熱粉絲,拋棄他的速度也很快,甚至粉轉黑也不在少數。
我所說的臺階,指的是當孫楊從審判席上走下來,他應該徑直走回體育世界里。
世界上很多體育明星都曾在此環節犯錯,孫楊接下來應該好好設計未來的體育人生。只要以一個健康、積極、熱愛體育、尊重規則和對手的姿態回來,不管將來在體育世界里扮演何種角色,這樣的孫楊都會廣泛受人喜愛。
我相信這就是體育精神真正的所在。
(本文原載于4月15日體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