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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中國游泳協會網站公布了2023年福岡世界游泳錦標賽、第十九屆亞運會游泳項目選拔辦法:2023年全國春季游泳錦標賽、全國游泳冠軍賽為選拔賽,賽程與第十九屆亞運會一致,兩次比賽中各單項最好成績為主要選拔成績。
關于運動員獲取福岡世錦賽的參賽資格,上述選拔辦法提到,兩次比賽各單項按決賽、預賽成績分別匯總作為選拔成績(以下簡稱“決賽成績”、“預賽成績”),選拔條件如下:
單項入選資格
1.各單項決賽成績中,達到世錦賽A標且成績最好的運動員,最多2人獲得入選資格。
2.各單項決賽成績中已有1名運動員獲得入選資格,另一個入選資格則由預賽成績中達到世錦賽A標且成績最好的1名運動員獲得入選資格。
3.各單項決賽成績中未有運動員達到世錦賽A標,則由預賽成績中達到世錦賽A標且成績最好的運動員,最多2人獲得入選資格。
4.各單項無運動員達到世錦賽A標,則由決賽、預賽成績中(決賽優先于預賽)達到世錦賽B標且成績最好的1名運動員獲得入選資格。
5.各單項如成績相同超出入選名額,則對比該單項第二好成績,成績好者獲得入選資格,如還相同,以此類推。
接力入選資格
1.已獲得單項入選資格的運動員,自動獲得各接力項目入選資格。
2.未獲得單項入選資格的運動員,按各接力項目相應泳姿和距離的單項決賽成績排名,獲得只參加接力項目的備選資格。
3.根據世錦賽競賽日程,在所有單項資格確認后,依據各接力項目實際情況綜合評定,集體討論確定只參加接力項目的運動員名單。
體能考核
世錦賽前國家隊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隊內體能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入選資格。
順位遞補
如因傷病等原因無法參賽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資格的運動員,將順位遞補符合條件的運動員。
文/蝸殼